1.在無收縮水泥灌漿料澆筑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停止澆筑。
①無收縮水泥灌漿料初凝并超過允許面積;
②無收縮水泥灌漿料平均澆筑氣溫超過允許偏差值,并在1小時內無法調整至允許溫度內;
③在澆筑過程中出現大雨或暴雨天氣。
2.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鑿出已澆筑的無收縮水泥灌漿料并重新澆筑。
①不能保證無收縮水泥灌漿料振搗密實或對建筑物帶來不利影響的級配錯誤的無收縮水泥灌漿料料;
②長時間凝固、超過規定時間的無收縮水泥灌漿料料;
③下到高等級無收縮水泥灌漿料澆筑部位的低等級無收縮水泥灌漿料料;
3澆筑完的無收縮水泥灌漿料必須遮蓋來保溫或者防雨。